»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36 123
发新话题
打印

[杂谈] 飙车众可以wash wash sleep了,飙车起刑三年到死刑!

飙车众可以wash wash sleep了,飙车起刑三年到死刑!!  :D

飙车或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起刑点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死刑
日期:[ 2008年6月25日 ] 版次:[ AA15 ] 版名:[ 国内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本报讯三名青年酒后在限速80公里的三环主路上飙车,时速高达120公里,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现实版“头文字D”。飙车过程中,一名青年单向伟两次撞车两次逃逸。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与众不同的是,检方公诉的罪名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检察院首次用该罪名对飙车行为提起公诉,这无疑加大了对“飙车”的打击力度。

  记者注意到,在这起飙车案中,王琳和王子虽在飙车过程中未出现交通事故,但仍和单向伟一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这表明飙车可能不再是简单的违法行为,而是一种涉嫌严重犯罪的行为,而且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在以往案例中,类似“飙车”行为多被定性为交通肇事,比如,此前北京东城法院审理“二环十三郎”案件时,适用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但这起飙车案件却被诉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宋英辉说,根据刑法规定,两项罪名处罚差异巨大,交通肇事罪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是死刑,而且起刑点就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无疑可加大对“飙车”的打击力度。

  记者调查后发现,自去年6月以来,对于“汽车碰瓷案”一律由原来敲诈勒索罪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紧随其后,对马路“飙车”的起诉也由原来交通肇事罪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北京青年报》供稿

[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8-6-25 11:15 编辑 ]


TOP

应该的  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玩笑的的人没资格活着



TOP

马戈比,飚个车就要人死,这他妈啥社会


TOP

飙车太危险了,希望不要随便打击改装车...........................

TOP

我前两天20km超了个警察,然后就听屁股后一针警笛~~~丫开着摩托硬插到我前面急刹车把我拦下。然后打个电话丫笑嘻嘻放人~~~

TOP

太郎实力 :D

TOP

时速高达120公里……

TOP

NB............

TOP

引用:
原帖由 狗娃 于 2008-6-25 11:43 发表
飙车太危险了,希望不要随便打击改装车...........................
小声的问下,改装车有不喜欢彪车的吗?

TOP

有一次晚上接老婆,四环,有改装车飚车从我后面超车,结果快到我后面了开始急刹车,然后才从边上超过去;吓死我了。

这种人就应该判刑。

TOP

支持死刑。
去年杭州闻涛路马六撞死小夫妻那案子出来的时候我就说了,这种人就该枪毙。

TOP

有一次...我在高速公路, 限速110左右, 我就110公里行驶, 不小心, 后面出现一个车, 然后一晃, 从我旁边超过了.
看都没看清, 只觉得耳朵一轰隆一下,  耳朵有点痛, 因为它声音或者风的声音或者空气的压力太了!!
估算它的速度有200公里以上了!  疯子
当时心里很怕....太危险了.

TOP

彪车的一律应该死刑

TOP

这种飚车的,如果撞人,就要判故意杀人罪。

TOP

wash wash sleep赞

TOP

 36 123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