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杠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10 发表 现在是甲创造出产品,乙把它做成D版,丙付给乙五块钱买回去使用,怎么个平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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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0 发表 好了,本人要游戏了! 记住,人就靠一张脸皮,请不要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5 发表 我也直说了吧,你不光没水平,而且没层次,自以为什么都懂完了,结果什么都没有喷出来,会打几个看似专业的字体现身份!?酸! 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只能用来作为参照物了!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18 发表 那我就想请教一下,甲和乙怎么个平衡法?难道是乙花钱买版权然后做Z版再卖给丙么?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23 发表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你用D,你觉得合理,你觉得你所认为的这个“合理”和被侵权者所认为的那个“合理”应该怎样来平衡,可以分析了。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32 发表 那就怪了,你所支付的那五元给的是哪一位创造者?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55 发表 一个非常抽象的"平衡系统"就能保障您"无罪"了? 实在是太神通广大了,请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神奇的“平衡系统”吧。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34 发表 原来著作权法只对单位有效,对个人无效。原来某些人用D版是为了学习、研究或欣赏……………………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1 发表 是你自己把自己的行为往合法的那个方向生搬硬套吧,我现在就请教你:使用别人开发的软件,你应不应该支付报酬? 应该向谁支付?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6 发表 难道您承认违法了?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9 发表 也就是说您的意思就是您用D版(包括作为一个玩家玩D版游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54 发表 我相信你肯定是为了学习,我实在是太感动了。 为了学习,这个理由太赞了!
原帖由 ssbbtbt 于 2007-4-25 15:57 发表 别的不说,就说这tg上用d的到底是为了研究 学习还是其他目的,我想再清楚不过了。 我说为自己正名不过是一种说法,自然是指为用d版正名。 不过前面有人已经承认用d的确是违法了。 至于用d对国家 对个 ...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59 发表 那您的意思就是你玩一个D版游戏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学习、研究、欣赏的过程罗?那软件公司要求你必须先付费才能做的那个过程和你这个学习、研究、欣赏的过程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 请说明一下。
原帖由 ssbbtbt 于 2007-4-25 16:04 发表 我就是知道现在不会有什么惩罚到我身上,所以我才安心的用着d那。 可一开始不就在讨论用d到底违法不?那后面这么多扯淡的,是啥玩意呢。老美不就扯了几句,要制裁中国的d,谁都知道根本不会有什么影响,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