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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 裸眼3D发明人称任天堂3DS侵权 索赔2.84亿美元 [打印本页]

作者: ryuetsuya    时间: 2013-2-28 11:57     标题: 裸眼3D发明人称任天堂3DS侵权 索赔2.84亿美元

2月28日消息,“裸眼3D”技术发明人富田诚次郎起诉任天堂侵犯专利权的官司,于本周一在曼哈顿的美国地方法院开庭。
3D技术的兴起带来新一轮的技术变革

  富田诚次郎的代理律师Scott Lindvall诉称,任天堂在自己的便携游戏机产品3DS上使用的裸眼3D技术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但任天堂的代理律师则辩称,3DS实际上并未使用这一专利技术的关键部分。

  据Scott Lindvall透露,任天堂曾与富田诚次郎在2003年进行过3D技术研讨会。虽然如今为3DS提供屏幕技术支持的是夏普,但富田诚次郎认为任天堂最后采用的3D技术和自己的专利原型非常接近,而并非是夏普的方案。
3D技术的兴起带来新一轮的技术变革

  富田诚次郎感觉遭到了任天堂的背叛和伤害,他向法院主张每售出一部3DS,任天堂就赔偿他9.8美元(约合人民币61元)。截至目前3DS的全球销量已达2900万,算下来这笔赔偿费用至少将超过2.8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7亿元)。富田诚次郎曾作为技术人员为索尼工作长达30多年,2002年离职后创办了自己的科技公司,研发并享有包括“裸眼3D”在内的多项先进技术专利。


亮点自己找

国外的报道
http://www.gamepolitics.com/2013 ... t-infringement-case
作者: DVDRiP    时间: 2013-2-28 11:59

富田诚次郎曾作为技术人员为索尼工作长达30多年,2002年离职后创办了自己的科技公司,研发并享有包括“裸眼3D”在内的多项先进技术专利。
作者: wangzhw    时间: 2013-2-28 12:01

羊毛要长长了再薅(HAO)
作者: 0瞎子0    时间: 2013-2-2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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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断在重演,3屌丝必将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作者: 塌方    时间: 2013-2-28 12:06

三屌丝不是买的夏普3D屏么 要找也得找夏普啊
作者: maidofhonor    时间: 2013-2-28 12:12

要找也得找夏普。
作者: wangzhw    时间: 2013-2-28 12:36

LS的一些人理论真是可笑
按照你们这么说 IPHONE出了问题找富士康?和苹果无关?
作者: ayumizxj    时间: 2013-2-2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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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你更可笑,这是这是一回事么?2333
作者: 孟德斯鸠    时间: 2013-2-28 12:49

这屏幕是任天堂发明的么。。
作者: 耶稣复临    时间: 2013-2-28 12:51

找夏普+1~~~~~~~~~~
作者: 耶稣复临    时间: 2013-2-28 12:52

引用:
原帖由 wangzhw 于 2013-2-28 12:36 发表
LS的一些人理论真是可笑
按照你们这么说 IPHONE出了问题找富士康?和苹果无关?
笑死我了。。。寒假还没放完吗??
作者: 便腥惊肛    时间: 2013-2-28 12:5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砍人致伤之后找刀具厂赔偿,是不是这个道理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13-2-28 13:13

当然是找夏普
作者: Zhen_Link    时间: 2013-2-28 13:20

任黑这智商
作者: 塌方    时间: 2013-2-28 13:21

个人大学里有门课是商法  任天堂在这里应该处于一个“善意第三方”的角色 夏普如果侵权作出了这产品卖给任地狱 那任地狱可以说我不知道这是侵权的

正好这里还有个相似的案例

“我公司A是中国境内合资公司,我公司一个产品需要用到一种特殊材料,这种材料含有一种专利技术,我公司的美国母公司B与专利所有人C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说明在美国使用一次性支付10万美元许可费,在美国以外地方使用一次性支付15万美元,并由美国母公司B代付款。但是,使用专利技术生产产品的厂家是另外一家发明人C指定的厂家即我们的供应商D,不是我公司任何关联方。同时,我公司(美国以外地方)每购买一件D厂的材料,也需付款,此款含在材料价格中,我公司记入材料购买成本。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需要承担这个一次性使用许可费(我不知准确的法律述语,姑且叫许可费)15万美元吗?美国母公司这个协议是不是有些吃亏?使用许可费是不是应由供应商D支付?虽然我公司与母公司是最终购买使用了该技术的产品,但真正使用该技术的是供应商他还赚了我公司的钱啊?
请专家解开我这个疑惑。

咨询回复区共1条

[广东 - 东莞]
xxx律师[VIP]
回复时间:11-17 22:12
使用许可费应由D公司支付,与你公司无关。”

同理  专利费应由夏普支付给这个什么次郎

那个说砍人找刀具厂的 任地狱砍人了么?现在是刀具厂自己砍了人然后再把刀卖出去  完全两码事
作者: eastwoodwest    时间: 2013-2-28 13:36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S II DUO

喷了,智商鉴定
作者: hhc1102211    时间: 2013-2-28 13:39

ls几位又在殴打小朋友了
作者: cn1    时间: 2013-2-28 13:43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exus 7

虽然如今为3DS提供屏幕技术支持的是夏普,但富田诚次郎认为任天堂最后采用的3D技术和自己的专利原型非常接近,而并非是夏普的方案。
作者: ablution    时间: 2013-2-28 16:26

引用:
原帖由 wangzhw 于 2013-2-28 12:36 发表
LS的一些人理论真是可笑
按照你们这么说 IPHONE出了问题找富士康?和苹果无关?
笑喷了~~
作者: BeastMa    时间: 2013-2-28 17:13

寒假不是已经放完了么……
作者: 还珠楼主    时间: 2013-2-28 17:16

这贴喷了。。。。。。。。
作者: AngryMulch    时间: 2013-3-2 19:39

听起来就像是名目上技術合作研討會,任天堂偷學到技術後再一腳把人踹開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过去任天堂也有片面与SCE毁约的纪录

[ 本帖最后由 AngryMulch 于 2013-3-2 19:45 编辑 ]
作者: Zhen_Link    时间: 2013-3-2 20:0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3GS/4/4S

求毁约详细
作者: superallan    时间: 2013-3-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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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zhw  于 2013-2-28 12:36 发表
LS的一些人理论真是可笑
按照你们这么说 IPHONE出了问题找富士康?和苹果无关?
哈哈哈,我草,笑一笑果然心情好
作者: tgfio    时间: 2013-3-2 20:49

前排太坏了 欺负小朋友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0:51

呵呵,任青自嗨笑死人了,自己去补补专利法和相关案例吧。
作者: TGFC股神    时间: 2013-3-2 20:52

太黑了啊..........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0:57

专利相关的东西很复杂的,任青什么都不懂就不要乱嘲笑别人了。
作者: 三派聚义    时间: 2013-3-2 21:09

引用:
原帖由 maghana 于 2013-3-2 20:57 发表
专利相关的东西很复杂的,任青什么都不懂就不要乱嘲笑别人了。
+10086
的确很复杂,有多复杂?反正说出来你们也不懂。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1:13

引用:
原帖由 三派聚义 于 2013-3-2 21:09 发表

+10086
的确很复杂,有多复杂?反正说出来你们也不懂。
不懂就别乱说。
任青边说去找夏普,边嘲笑别人说苹果手机出问题不找富士康找苹果。
作者: linkyw    时间: 2013-3-2 21:28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Note
引用:
原帖由 @maghana  于 2013-3-2 21:13 发表
不懂就别乱说。
任青边说去找夏普,边嘲笑别人说苹果手机出问题不找富士康找苹果。
出问题,需要找富士康。这是硬件问题。富士康只是装配而已
而任天堂是专利问题,性质不一样吧?
作者: 0瞎子0    时间: 2013-3-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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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黑智商太令人欣慰了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1:44

那个例举里只是富士康这个例子错了,如果是某个零件的制造商就合理了。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1:45

引用:
原帖由 0瞎子0 于 2013-3-2 21:4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Huawei (C8950D)

任黑智商太令人欣慰了
喊找夏普的是任黑?
作者: 20150000    时间: 2013-3-2 21:59

天堂要是赔了 就没底了……

[ 本帖最后由 20150000 于 2013-3-2 22:02 编辑 ]
作者: maghana    时间: 2013-3-2 22:01

回错贴了吧 楼上
作者: 20150000    时间: 2013-3-2 22:02

引用:
原帖由 maghana 于 2013-3-2 22:01 发表
回错贴了吧 楼上
我也发现了  我晕 改!!!!!!
作者: shigeru    时间: 2013-3-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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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产品不也是富士康组装的吗
作者: 任黑    时间: 2013-3-3 08:27

管我神猫事情。。。244
作者: 面太    时间: 2013-3-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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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懂,话都说不全。
作者: 便腥惊肛    时间: 2013-3-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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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塌方  于 2013-2-28 13:21 发表
个人大学里有门课是商法  任天堂在这里应该处于一个“善意第三方”的角色 夏普如果侵权作出了这产品卖给任地狱 那任地狱可以说我不知道这是侵权的

正好这里还有个相似的案例

“我公司A是中国境内合资公司,我 ...
纯引这位法律装家的说法
作者: 江南馄饨    时间: 2013-3-14 11:39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Xperia Arc S)

哈哈哈,这是在打脸吗
作者: 奶茶!    时间: 2013-3-14 11:59

:D 。。。。又赔款又挖坟,你们太任黑了
作者: 塌方    时间: 2013-3-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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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便腥惊肛  于 2013-3-14 11:3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纯引这位法律装家的说法
“报道称3DS侵权的并不是由夏普提供的液晶面板,而是任天堂在3DS上加的3D景深调节开关”

已经不是从液晶面板侵权了 有什么问题么?之前的推论只是从这条老新闻的夏普面板角度分析而已 至少从面板上任天堂是不可能侵权的

本帖最后由 塌方 于 2013-3-14 12:02 通过手机版编辑
作者: GRACES    时间: 2013-3-1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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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个索索,智商令人做鸡,是不是这个道理
作者: 贝卡卡    时间: 2013-3-1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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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走向峰回路转,尤其某超版居然还有脸嘲笑别人神了
作者: 2006arg    时间: 2013-3-1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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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也丢人?
作者: 石指圣    时间: 2013-3-14 13:30

让人屎尿未及啊……
作者: mangobb    时间: 2013-3-14 14:35

这家伙2002年离职sony,2003年就带着专利找老任。。。感觉sony在下一盘大棋啊
作者: ladyStyle    时间: 2013-3-1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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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脸抽的让人不敢直视
作者: Alusell    时间: 2013-3-14 15:28

此贴可鉴任天堂的机器确实是低幼专用.
作者: ORICON~F    时间: 2013-3-14 15:5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HTC

任青和超版组团把陪审团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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