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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杂谈] 爱卡某版主草原suv追黄羊的事情你们知道不? [打印本页]

作者: j2j    时间: 2011-7-28 23:20     标题: 爱卡某版主草原suv追黄羊的事情你们知道不?

太他妈可恨了。

摘自:http://bbs.55bbs.com/thread-2739787-1-1.html
作者:西单寻人

【大家看看这件事儿可恶不】——沸沸扬扬的事件还在继续,有进展更新
事情是有个x开头的汽车论坛上,北京分会的版主发了个帖子“狩猎”,记录她去新疆旅游的经历。
其中有一段在草原上开着车追逐一只黄羊的过程,贴出了以下这些图片和文字。
------------------------------
“正前方出现的了什么?”
[attach]329386[/attach]

"追过去看看"
[attach]329387[/attach]

"4700居然赶不上四条小细腿儿"
[attach]329388[/attach]

"小样儿的你跑"
[attach]329389[/attach]

"我有的是油追着你拍"
[attach]329390[/attach]

"追逐的乐趣"
[attach]329391[/attach]

"快摸到PP了"
[attach]329392[/attach]

"我投降了"
[attach]329393[/attach]
"投降了就饶了你,也不能真累死不是"
--------------

引号中的话都是那位发帖者的原话。大家可以看看最后一张照片上黄羊那惊恐的眼神!

这件事在那个论坛已经不允许讨论了,相关贴子该版主一律锁帖或删除。

[ 本帖最后由 j2j 于 2011-7-28 23:21 编辑 ]
作者: 天空の軌跡    时间: 2011-7-28 23:23

这人纯属蛋疼吧
作者: 老衲要射了    时间: 2011-7-28 23:3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该让这个逼养的去跳蓑衣舞
作者: jiamiao    时间: 2011-7-28 23:35

这傻逼就应该活人茶了
作者: 武松    时间: 2011-7-28 23:43

这都多久的事情了。
当时我带着上分讨伐团去北分喷,把人屎都喷出来了。

不过人家大妈照样还是北分的版主。雷打不动,据说有北京。
作者: j2j    时间: 2011-7-28 23:50

引用:
原帖由 武松 于 2011-7-28 23:43 发表
这都多久的事情了。
当时我带着上分讨伐团去北分喷,把人屎都喷出来了。

不过人家大妈照样还是北分的版主。雷打不动,据说有北京。
疯女人有背景?
作者: GTZX    时间: 2011-7-29 06:45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我操,界泥马很爽是吧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1-7-29 06:52

其实这种事谁没干过?
道德感刷的很爽么?
小时候杀青蛙,捉蜻蜓,逮小鸟谁他妈的没做过?
现在变成美好回忆了?
你们没想过在你们手里死去的那些鲜活的生命了?
别说那是小时候干的就一句话推得干干净净的普通人干一些觉得比较刺激的事情也正常,就算错了,谴责一下就好了
抓着不放就没意思了
TG的风向标一直都是走极端路线
看上去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实际就是幼稚!

[ 本帖最后由 总理 于 2011-7-29 08:50 编辑 ]
作者: 叫我红领巾    时间: 2011-7-29 08:5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5)

傻逼,特讨厌这种欺负动物的,有种下车和黄羊赛跑,保证累的大小便失禁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1-7-29 09:05

引用:
原帖由 niutou 于 2011-7-29 08:03 发表

都是成年人了,谢谢。
如何定义成年人?
成年人的行为守则是什么?
这年头不干人事衣冠楚楚的多了
不照样高官进爵?
有空谴责这些不如谴责高铁局的那帮猪
在中国,还没有上升到为动物流泪的地步
身边被折磨的欲哭无泪的同类你看的还少么?
大部分国人能别儿时喝奶粉喝死长大不被地沟油毒死坐火车不被雷劈死买房不给银行逼死老了不会没钱治病等死就已经算是传奇的一生了
他妈的无病呻吟的人真JB多!
作者: kdscw    时间: 2011-7-29 09:07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29 09:05 发表


如何定义成年人?
成年人的行为守则是什么?
这年头不干人事衣冠楚楚的多了
不照样高官进爵?
有空谴责这些不如谴责高铁局的那帮猪
在中国,还没有上升到为动物流泪的地步
身边被折磨的欲哭无泪的同类你看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作者: DeniumMKII    时间: 2011-7-29 09:30

8楼惊现活体中二
作者: msforza    时间: 2011-7-29 09:54

是晨晓彤吗
作者: zo    时间: 2011-7-29 10:00

我觉得这更可恶


这是该版主2005年和车友会外出旅游的时候野外涂鸦的照片

作者: 武松    时间: 2011-7-29 10:02

引用:
原帖由 msforza 于 2011-7-29 09:54 发表
是晨晓彤吗
对,就是晨大妈.

人那是真有背景.
作者: yoyo.samuel    时间: 2011-7-29 10:03

一群傻逼  纯的
作者: 雾桑    时间: 2011-7-29 10:0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63)

元首,快来TG看中二。
作者: 善良的大灰狼    时间: 2011-7-29 10:23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一群傻逼
作者: wanghujin    时间: 2011-7-29 10:35

建议傻逼去非洲追犀牛或野牛也可以。
作者: msforza    时间: 2011-7-29 10:48

引用:
原帖由 武松 于 2011-7-29 10:02 发表


对,就是晨大妈.

人那是真有背景.
她能有啥背景啊
作者: DDP    时间: 2011-7-29 12:34

这女人很有名啊
貌似已经被掳了
【版务通报】关于晨晓彤撤销版主称号公告 转


各位版主:

      近日,在日常论坛维护期间发现:[晨晓彤]版主在未经官方批准情况下,参与厂商活动,同时北京论坛发布软文。

依照【爱卡版主管理条例2010(草案)】,未经允许以爱卡版主身份参与厂商活动,属于版主违规:

QUOTE:
第六章  版主的离职
二、免职
1.违反《爱卡版主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 (二)处罚,警告二次以上。
8.未经官方批准私下与汽车厂商联络、合作,一经查实,将被处以警告,不听从警告以及再次违规者,即刻取消版主职务;


  经爱卡管委会讨论通过,决定撤销[晨晓彤]版主称号,特此公告。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7940139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 ... l?type=MoveFavorite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 ... &extra=page%3D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fa49d801009m73.html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5181571
作者: microxx    时间: 2011-7-29 14:26

玩的有点过了。
作者: justchou    时间: 2011-7-29 23:02

人以类聚啊。
作者: ronaldwang888    时间: 2011-7-29 23:30

素质太差了
作者: 天空の軌跡    时间: 2011-7-29 23:33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29 06:52 发表
其实这种事谁没干过?
道德感刷的很爽么?
小时候杀青蛙,捉蜻蜓,逮小鸟谁他妈的没做过?
现在变成美好回忆了?
你们没想过在你们手里死去的那些鲜活的生命了?
别说那是小时候干的就一句话推得干干净净的普通 ...
我告诉你,我就没做过,从小就不玩虫子,以前家里进老鼠都是轰出去不是打死
作者: ppkkhh    时间: 2011-7-30 06:58

引用:
原帖由 天空の軌跡 于 2011-7-29 23:33 发表

我告诉你,我就没做过,从小就不玩虫子,以前家里进老鼠都是轰出去不是打死
我觉得是小时候做的这些的事情是错的,没有一点反省的意思,反而给自己开脱,真服了
作者: 黑奇    时间: 2011-7-30 10:39

素质可见一斑啊
作者: 猫猫猫    时间: 2011-7-30 11:22

该行为不是很好,
但是某楼也明显的莫名高潮了.
作者: 拉拉拉    时间: 2011-7-30 12:45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29 09:05 发表


如何定义成年人?
成年人的行为守则是什么?
这年头不干人事衣冠楚楚的多了
不照样高官进爵?
有空谴责这些不如谴责高铁局的那帮猪
在中国,还没有上升到为动物流泪的地步
身边被折磨的欲哭无泪的同类你看 ...
你的意思是有贪污犯弓虽女干犯杀人犯的存在
小偷小摸就不用管了?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1-7-30 13:03

引用:
原帖由 天空の軌跡 于 2011-7-29 23:33 发表

我告诉你,我就没做过,从小就不玩虫子,以前家里进老鼠都是轰出去不是打死
真的奇怪你这种人怎么会在TG而不是在方开光那里普度众生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1-7-30 13:09

引用:
原帖由 拉拉拉 于 2011-7-30 12:45 发表



你的意思是有贪污犯弓虽女干犯杀人犯的存在
小偷小摸就不用管了?
值得谴责的事情多了,正常人到了荒漠,大草原都会有一种想放纵的想法
这很正常
至于追黄羊这个事情,我觉得是个人的意识淡薄加上玩心重了点
并灭有造成多么可怕的危害后果,事实上,这些羊碰上豺狼的结果比这个惨的多
可以指责,鄙视,够了,非要连祖宗是八代骂完才显得自己有素质了?
小偷小摸要管,但是这个度是多少?
经常看到新闻说“激动的群众把小偷活活打死”这你妈小偷罪过大还是群众罪过大?
事要分轻重缓急,别人做了错事,我们第一个要学会的是自我检讨,让自己明白这是错的,以后这种事情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像疯子一样去谴责
在中国这个社会
走极端的人太多
所以才需要那么多的“维稳”经费
作者: zyx    时间: 2011-7-30 14:02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30 13:09 发表


值得谴责的事情多了,正常人到了荒漠,大草原都会有一种想放纵的想法
这很正常
至于追黄羊这个事情,我觉得是个人的意识淡薄加上玩心重了点
并灭有造成多么可怕的危害后果,事实上,这些羊碰上豺狼的结果比这 ...
你是唐僧转世嘛?
作者: x13    时间: 2011-7-30 15:48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30 13:09 发表


值得谴责的事情多了,正常人到了荒漠,大草原都会有一种想放纵的想法
这很正常
至于追黄羊这个事情,我觉得是个人的意识淡薄加上玩心重了点
并灭有造成多么可怕的危害后果,事实上,这些羊碰上豺狼的结果比这 ...
卧槽泥马勒隔壁的,没让你去联合国真是全宇宙的悲哀!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1-7-30 17:37

引用:
原帖由 x13 于 2011-7-30 15:48 发表



卧槽泥马勒隔壁的,没让你去联合国真是全宇宙的悲哀!
第一说话注意点、
第二,追黄羊这个事情从本质上来说除了证明这个版主平时被压抑的比较厉害以外
造成了什么恶劣的影响?--对于一个小版主来说,她的影响力又有多大?
第三,你对这羊表达同情的同时,有没有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
作者: jie    时间: 2011-7-30 18:04

帮黄羊生死模拟考,以后活得长点
作者: 舟13    时间: 2011-7-30 18:49

MB,素质下限被完全突破了。。。着什么人啊
作者: 裴雁    时间: 2011-7-30 20:24

这羊被赶成这样还能吃么?肌酸得多高啊!
作者: 特攻一番鬼    时间: 2011-7-30 21:30

唉,保护动物唉,现在都不多了。好玩儿么?
作者: woo701    时间: 2011-7-31 18:59

这图片看了很不舒服

但想问下各位对打猎怎么看
陪领导打过一次 都是野鸡这些东西
当时还很happy 现在也没太多 负罪感
如果有机会 你们会打猎么?并且猎物不是野鸡 而是老虎 鹿这些?

去内蒙 新疆的时候 那里人都说 羊生来就是被吃的
还有特残忍的手指羊 就是 你指哪只杀哪只
这前一秒羊还在那卖萌溜达 后一秒就上桌了
然而 在菜场里买鸡 也是这个过程 手指挑一只 让小贩杀 看着这只鸡被杀了 乃门都有感觉么?
我感觉很复杂 对羊就会产生更多怜悯 而鸡就不会 好像他就是应该死的

对贴里那女人的厌恶 更多的还是那趾高气昂的态度和还有那种对折磨弱势群体的反感吧

只是想问乃门如此愤怒是因为真那么爱动物?有没有产生过萌的动物比难看的动物更值得被爱的想法?人不分肤色都是平等的 那么动物也应该是平等的吧
作者: kdscw    时间: 2011-7-31 22:16

引用:
原帖由 天空の軌跡 于 2011-7-29 23:33 发表

我告诉你,我就没做过,从小就不玩虫子,以前家里进老鼠都是轰出去不是打死
顺着他的逻辑你就输了

如同前几天一闯红灯途观车主自信满满的质疑我马自达车主:你没闯过红灯吗?

作者: kdscw    时间: 2011-7-31 22:27

引用:
原帖由 woo701 于 2011-7-31 18:59 发表
这图片看了很不舒服

但想问下各位对打猎怎么看
陪领导打过一次 都是野鸡这些东西
当时还很happy 现在也没太多 负罪感
如果有机会 你们会打猎么?并且猎物不是野鸡 而是老虎 鹿这些?

去内蒙 新疆的时候 那里 ...
一,这是虐待动物行为,并且晒在网上影响恶劣。

二,食用动物(家禽为主)当然是符合伦理道德的,而虐杀则不同。动物当然也有369等,但这种行为和物种无关。
作者: 猫猫猫    时间: 2011-8-1 09:07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1-7-29 06:52 发表
其实这种事谁没干过?
道德感刷的很爽么?
小时候杀青蛙,捉蜻蜓,逮小鸟谁他妈的没做过?
现在变成美好回忆了?
你们没想过在你们手里死去的那些鲜活的生命了?
别说那是小时候干的就一句话推得干干净净的普通 ...
我觉得你的逻辑灰常的混乱.
因为别人/很多人在小时候做过一些"坏事"(例如捏死蚂蚁, 拍死蜻蜓啊) , 所以就不能谴责现在犯错误甚至犯罪的人???
这什么逻辑啊??
那大家拿着刀枪去烧杀抢奸吧, 反正谁也没资格说谁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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