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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 《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连载完毕)

(8)乔布斯的颜色革命

  1996年2月,《财富》杂志采访当时还在NeXT苦苦挣扎的乔布斯时,乔布斯说:“如果我来管理苹果,我会压榨出Macintosh剩下的所有价值,然后转向下一个伟大的产品。PC战争已经结束了。微软早就赢了。”

  的确,微软、IBM和英特尔早就赢得了PC战争。但这并不意味着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就没有任何机会。1996年的乔布斯肯定没有想到,当他一年后成为苹果临时CEO后,苹果还有足够的机会在个人电脑领域异军突起。虽然不能在正面战场逐鹿中原,但乔布斯和艾维这对黄金组合硬是在背水一战的情况下,为苹果电脑重新塑造了潮流、时尚的品牌形象,在年青一代的消费者圈子里,生生赢回了一部分市场。

  乔布斯回归后,围绕着个人电脑所进行的这场绝地大反击,第一场战斗是从彩色透明的iMac开始的。iMac之前,个人电脑的发展基本上是性能角逐。CPU不断升级换代,硬盘和内存越来越大,显示和网络性能越来越强,电脑之间攀比的是数字,是性能指标。除了“傻帽”的苹果,没人在乎电脑的机箱是不是漂亮,键盘的颜色是不是美观。

  第一代Macintosh当年也曾在外观设计上动过脑筋。乔布斯坚持使用的一体化机身和正面向前突出的“额头”设计,都是Macintosh独到的地方。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认为,电脑不过是个高性能的计算工具——直到乔布斯从艾维那数以百计的设计模型里,发现彩色、透明、水果糖一样的iMac。

  1998年5月6日,乔布斯在14年前发布Macintosh的同一个会场,揭开了iMac的神秘面纱。会场上亲眼目睹iMac真身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天被单调的黑白两色机箱消磨掉了所有审美情趣的人们突然发现,电脑原来还可以被设计得这么养眼。

  除了创意的外观,iMac与当时日趋流行的互联网之间,也实现了紧密集成。用户打开电脑,就可以连入互联网冲浪。iMac这个名字里,开头的字母“i”所代表的就是互联网(internet)。从5月6日发布iMac到8月15日在全美正式发售,苹果在3个月里得到了15万台订单。到1998年年底,短短半年,iMac一共发售了80万台!

  要知道,当年斯卡利和乔布斯对第一代Macintosh所做的过于乐观,以至于导致库存灾难的市场预测,才不过是每月销售8万台!一位媒体记者回忆说:“iMac的发售日,是我们见过的某型号计算机卖得最好的一天。”

  乔布斯说:“我们设计iMac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他们最关心的东西——让人兴奋的因特网功能和简单易用的特性。iMac是领先一年、售价1299美元的电脑,而不是落后一年、售价999美元的东西。”

  有趣的是,iMac发布后,苹果亦敌亦友的老朋友比尔·盖茨不无嘲讽地对媒体说:“现在,苹果领先的只是颜色,我们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赶上。”盖茨的言外之意是,你iMac不是独特吗?可你只有色彩独特呀。用户选电脑,又不是选油画颜料,色彩有那么重要吗?而且,即便色彩重要,别人不会很快模仿吗?!

  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无论盖茨是否看得到iMac彩色设计的卓越之处,那卓越之处就在那里,不增也不减。千万别小看iMac所领导的颜色革命。

  苹果前主任工程师,目前任盛大多媒体创新院院长的陆坚对笔者说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中世纪的西方人和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中国人,在衣服颜色上都单调得要命。但今天,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中国人,他们的衣着缤纷多彩。如果有人说,不就是颜色的改变吗,有那么困难吗?这些人其实并不知道,衣着颜色的变化背后,反映的是社会风俗、生活观念、人文理念的变革。西方经历了文艺复兴,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才让社会变得五彩缤纷。电脑领域也是一样,那些跟在创新者后面说创新如何简单的人其实并不懂得,真正的创新在于,它改变了我们习以为常的现状。”

  外形和颜色是艾维一直强调的两种核心设计元素。iMac开创了苹果对完美色彩不懈追求的道路。

  后来发布的iBook也沿袭了iMac的彩色透明设计,再后来的iPod mini系列,更是用金色、银色、粉红、绿色、蓝色等炫目的色彩诠释着不同风格的音乐潮流。即便是iPhone和iPad的黑白两色,也在不断向我们证明,大师艾维对颜色这种感性设计元素的把握能力,早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更为有趣的是,随着iMac的发布,当苹果的产品开始变得五颜六色的时候,苹果自己的商标却悄悄地从彩色苹果变成了单色苹果。今天,在每件苹果产品的包装盒内,我们都能找到两张白色的苹果商标贴纸。

  白色是最空灵清净、包容万象、清澈明亮的颜色。当苹果自身的产品越来越炫目迷人的时候,苹果自身的商标却因为白色而变得愈加内敛和端庄——这,也许正与乔布斯心里追寻多年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的禅机不谋而合吧。
 

[ 本帖最后由 Geo 于 2011-10-14 17: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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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迪比亚路 于 2011-10-12 21:15 发表
看过,封面那李开复的评论感觉很搞笑啊,他根本就没和乔布斯共事过
消遣着看就好一。一正式的等24号的老乔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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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以触摸的玻璃改变世界

  乔布斯和苹果发明iPhone、iPad的历程其实相当漫长,其间经历了多次反复。不过,在iPhone和iPad所有出色的设计要素中,那块可多点触摸的玻璃无疑是最光彩夺目的一处。

  2010年苹果发布iPad平板电脑时,有记者问乔布斯,为什么苹果先做iPhone,再做iPad。乔布斯说:“告诉你,实际上我们是从平板电脑开始的。我当时想要一块可以作为显示设备的玻璃,同时也可以支持多点触摸。我把想法告诉我们的硬件工程师。6个月后,他们拿回来一块神奇的玻璃。我把玻璃送给我们卓越的UI设计师,设计师就基于这块玻璃,创造出了惯性平滑卷动之类全新的用户体验。我当时想:‘我的天,我们可以把平板电脑的想法扔到一边,先用这块玻璃做一台手机。于是,我们就开始研制手机。’”

  在乔帮主嘴里,整个过程轻描淡写。但事实上,乔布斯很早以前就开始关注手机和平板电脑,并静静地等待机会。直到工程师们创造出了神奇的多点触摸玻璃,乔布斯才相继抛出震撼世界的iPhone和iPad。

  2001年,微软开始大肆炒作平板电脑(Tablet PC)的概念。几乎所有主流PC厂商都参与了进来。2003年,在一次采访中乔布斯预言:“微软的平板电脑会以失败告终。”结果还真如乔帮主所料,在几年时间里,一大堆有键盘的、没键盘的平板电脑走马灯一样逐个儿登场,却没有一款真正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历史就是这么神奇。十几年前,苹果刚开始借Macintosh炒作图形用户界面时,没有人想到,最后在图形用户界面领域取得垄断地位的是微软而不是苹果。这一次,在平板电脑的角逐中,命运完全颠倒了过来。微软眼睁睁看着自己炒作的平板概念先是被人们渐渐淡忘,10年后却又突然借苹果的iPad大放异彩。

  2002年,iPod发布不久,乔布斯预感到,iPod将在短时间内改变世界音乐产业的格局。也许,依靠一款可以打电话的iPod,苹果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改变移动通信产业的格局。于是乔布斯亲自动手,在纸上画了几张iPod版手机的草图,还给这个项目起了一个神秘的代号“紫色1号”(Purple 1)。不过,连乔布斯自己也觉得,这个“紫色1号”与其他手机相比,没有太多革命之处,那几张草图也就仅仅停留在了纸面上。

  2005年,苹果尝试着与摩托罗拉合作,在摩托罗拉手机里嵌入iTunes音乐功能。这一合作引得市场上谣言四起,人们猜测,已经在音乐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苹果很快就将杀入手机市场。事实上,和摩托罗拉的合作只是苹果在移动领域的一次试水。摩托罗拉的iTunes手机并不成功。但通过类似的合作,苹果开始秘密接触手机制造商和移动运营商。

  2007年1月,Macworld大会上,乔布斯介绍了苹果电脑和iPod的几款新型号后,突然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用他特有的、带磁性的声音说:

  “这一天,我期待了整整两年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件革命性的产品改变世界。1984年,苹果发布的Macintosh改变了整个计算机产业。2001年,苹果发布的iPod改变了整个音乐产业。今天,我们要发布3件同一重量级的革命性产品。”

  像Macintosh和iPod一样能改变世界的重量级产品!还是3件!听众震惊了。乔帮主是在忽悠大家吗?现场鸦雀无声。

  “第一件产品,”乔布斯继续说,“是一台宽屏幕、可触摸控制的iPod;第二件产品,是一台革命性的手机;第三件产品,是一台前所未有的互联网通信工具。这三件产品并不是独立的设备,他们是一台设备。我们把它叫做iPhone。今天,苹果要重新发明手机。”

  重新发明手机——没错,这就是乔布斯对iPhone的定位。如果2007年第一次看见iPhone的人还无法相信乔布斯这一论断的话,今天,只要去北京、上海的苹果专卖店看一看人们抢购iPhone的长队,看看云集在专卖店门口的黄牛党,就知道乔布斯当年的论断有多么准确。

  2010年发布的iPhone 4将iPhone的销售推向了一个高潮。从9月在中国上市开始,一直到2011年春节前,iPhone 4无论在苹果中国网站,还是在北京、上海的专卖店,都一机难求。大量“黄牛”挤在专卖店门口,组织数百人排队,每天在第一时间抢购所有可以买到的手机,然后高价转卖。

  苹果此前从没遇到过如此严重的“黄牛”问题,总部负责零售店业务的高管专程赶到北京处理。三里屯专卖店请来大量保安维持秩序,但现场还是因为抢购发生多起斗殴事件。黄牛党的恐怖以及粉丝们对iPhone的热度可见一斑。

  2010年4月,中国钢琴家郎朗在旧金山的一次音乐演出中,出人意料地拿出了刚刚上市不久的iPad,借助一款名为“魔法钢琴”的软件,在触摸屏上弹起了速度最快的钢琴曲之一 ——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的《大黄蜂的飞行》。整个音乐会现场充满了欢笑声和惊呼声。在这一时刻,乔帮主设想的可以多点触摸的玻璃,真的变成了一块可以弹钢琴的玻璃。
 

[ 本帖最后由 Geo 于 2011-10-19 2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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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乔布斯创新法则:用户友好

  1979年在施乐,乔布斯看到了鼠标、视窗等神奇的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从历史角度看,那一次参观无疑左右了IT技术在未来十几年的走向。这不仅仅是因为乔布斯从施乐“偷”走了图形用户界面技术,更是因为,乔布斯那一天不但看到了一种新的技术,也看到了这种技术背后所代表的“用户友好”的设计思想。

  从那以后,乔布斯在产品设计上的主导思想从来没有偏离过“用户友好”这个主题。设计师将创意提交给乔布斯审阅时,乔布斯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被赋予了决策权的最终用户。凡是用户不会喜欢或者用起来别扭的设计,无论技术有多先进,都会被乔帮主一板子拍死。

  乔布斯对用户友好的重视是从包装开始的。从Apple II时代起,乔布斯就非常重视苹果电脑的包装。他觉得,用户打开包装箱时,最先看到的是产品包装,这个第一印象,以及用户拆开包装的过程,是教用户学习产品使用的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乔布斯曾对Macintosh开发团队说:“好吧,假如我就是那件产品。当购买者试图把我从包装箱里拿出来并开始使用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当购买者打开电脑的包装,我们包装鼠标的方式能不能直观地告诉用户,鼠标应该这样拿、这样用?类似地,当用户第一次打开Macintosh电脑的时候,电脑上需要显示些什么来引导用户使用?如果完全没有使用手册,我们的产品设计能不能做到,用户打开包装,就可以使用?”

  苹果前副总裁杰伊·艾略特回忆说,研发Macintosh的图形用户界面时,有一天,乔布斯到旧金山一家名叫Ciao的餐厅吃饭。侍者刚拿上来菜单,乔布斯就被菜单上毕加索风格的图示吸引了。就是这个风格!乔布斯兴奋得像吃了迷幻剂。

  周一一大早,乔布斯就赶到公司,给设计师们看Ciao风格的菜单,和设计师们一起确定图形用户界面里每一个图标、每一种字体、每一个形状以及每一种颜色的设计。第一代Macintosh图形用户界面的视觉风格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在乔布斯心里,电脑的界面就要像一份吸引人的菜单那样,既好看,又好用。

  终其一生,能让乔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发明宝丽来相机的埃德温·兰德和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都有幸成为了这一小批牛人中的一员。宝丽来相机是当年操作最容易、使用最方便的相机;而福特汽车则是用技术实现汽车平民化的经典。虽然乔布斯追求产品的品位和形象上的完美,但在用户交互上,乔布斯始终强调,电脑产品都要像宝丽来相机和福特汽车那样简单、易用。

  在苹果工作过的一位设计师回忆说,乔布斯经常盯着自己的一双手发呆。乔布斯说:“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够直接听命于大脑。”只要解决好手和电脑相互交互的问题,产品就自然具备了“用户友好”的特点。

  乔布斯说:“创造力只不过是连接某些东西的能力。如果你问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他们如何‘创造’某个东西,他们会觉得有点儿委屈,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在‘创造’东西,他们只是看到了某种东西。因为,他们能够把曾经见过的不同体验连接在一起,然后综合成某种新东西。”

  苹果电脑的用户都知道,Mac OS操作系统每个窗口的左上角都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按钮,分别对应于“关闭窗口”、“收缩至托盘”、“放大窗口”三个不同的功能。每个看到这三个彩色按钮的人都会联想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

  可是,在Macintosh设计初期,这三个按钮的颜色都是灰色的。有一次开会的时候,乔布斯仔细地观察这三个小按钮的设计,一边看一边摇头说:“不行,不行,这三个按钮一点儿也不友好。一眼看过去,不知道每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

  负责用户界面的设计师柯戴尔·瑞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想了想说:“把他们设计成灰色,是为了不分散用户的注意力。如果要更明确地区分它们的功能,能不能这样设计,当鼠标移动到某个按钮上时,就显示一个小动画,来提示用户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的?”

  乔布斯使劲地摇头:“不好,不好,这太复杂了,一点儿都不友好。”

  突然,乔布斯灵机一动,对大家说:“你们知道交通信号灯吗?红色、黄色、绿色,三种在人们的直觉里最有表意功能的颜色。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三个按钮分别涂上红色、黄色和绿色呢?”

  瑞茨拉夫事后感慨道:“刚听到这个疯狂的建议,我们都觉得,将交通信号灯和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联系在一起,实在太怪异了。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乔布斯是对的。不同颜色的按钮直观地暗示了三种不同的功能,又不像大图标或动画那样打扰用户。特别是,我们用暗示‘危险’的红色按钮来指代‘关闭窗口’,这样,用户就不容易误点这个按钮了。”

  斯卡利说:“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到底会怎么样这个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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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乔布斯创新法则:减法艺术

  乔布斯骨子里是一个简约主义者。这个天性在很早就暴露无遗了。斯卡利就曾说过:“乔布斯的方法论区别于其他所有人的地方在于,他总是相信你所做的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去做什么,而是你不去做什么。他是一个简约主义者。”

  微软创始人保罗·艾伦(Paul Allen)在2011年出版的披露微软早年历史的《谋士》(Idea Man)一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微软帮苹果开发Macintosh版本的Excel软件时,艾伦到硅谷拜访乔布斯,了解Macintosh电脑和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乔布斯当场为艾伦展示了Macintosh原型机和由鼠标控制的图形用户界面。

  当艾伦看到乔布斯演示用的鼠标只有一个按键时,他好奇地问乔布斯:“鼠标上如果有两个按键,是不是会更好些?”

  乔布斯回答说:“你知道的,保罗,这完全是简约和复杂之间的取舍关系。没有人会在使用鼠标时需要两个或更多的按键。”

  “不过,史蒂夫,”艾伦说,“人们既然有多于一根的手指,他们也许还想要一个单击右边按键的功能呢。”

  乔布斯摇着脑袋,对艾伦的建议不以为然。为鼠标配备多个按键的建议虽然合情合理,但这与乔布斯心中对简约的狂热追求是矛盾的。

  在微软,设计师们试图平衡的是简约和功能之间的关系:当新增的特性破坏了原本的简约设计,但由此给程序或设备带来更多功能时,微软的设计师总是倾向于保留这样的特性。

  但在苹果,设计师们思考问题的方法截然相反,他们平衡的是用户体验和复杂性之间的关系:当新增的特性引入了复杂性并伤害了原本简约、流畅的用户体验时,苹果的设计师宁可放弃附加功能,也要保持用户体验的完美。

  于是,多年来,苹果电脑配置的鼠标一直都特立独行,只有一个按键,与IBM PC阵营的两键、三键鼠标截然不同。初学者总是抱怨IBM PC的两键、三键鼠标难以掌控,不清楚每个按键的目的何在;而电脑高手却恰恰相反,总是抱怨苹果的单键鼠标很难快速实现特定功能,要模拟右键单击等操作还需要键盘上的控制键配合。

  两种设计体系,两种风格的鼠标一直并存,在这个领域,没有谁真的胜出,他们分别代表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直到近年来,苹果在电脑上开始大量使用多点触摸板代替传统的鼠标,推动着图形用户界面领域的又一次重要变革。反观PC阵营,鼠标的设计还停留在两键、三键时代,任由苹果在前面绝尘而去。

  对简约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乔布斯年少时修习禅宗的经历。乔布斯常说:“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你不做什么。”这种“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禅机在苹果的每一件产品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体现。在设计iPod时,艾维就说:“从某种意义上看,我们真正在做的,是在设计中不断做减法。”

  研发iPhone时,因为多点触控显示屏的引入,乔布斯和艾维尽可能把用户可操作的元素减少到最少。于是,乔布斯在设计iPhone的最初阶段,就给设计团队下达了一个死命令:iPhone手机面板上只需要一个控制键。没有人知道乔布斯为什么这么笃定一定有一种好的单键解决方案。也许,乔布斯当时只是扮演了一个顾客的角色,他只是用他特有的方式,向设计师和工程师索要一种最酷、最简约、真的能改变世界的产品。

  于是,今天我们手里拿的iPhone,还包括后来的iPad,在前面板上就只有一个又大又容易按的圆形按键。甚至到了2011年年初,当苹果在新版iOS操作系统中测试新的多点触摸交互方式时,不少人预测,未来的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将真正实现前面板的“零按键”。

  陆坚告诉笔者,苹果研发iMovie视频编辑软件的时候,因为iMovie定位在消费者用户,用户界面的设计本来就非常简单,但乔布斯还是认为界面太复杂了。

  乔布斯说:“95%以上的用户在上传视频前,根本不做什么剪辑、特效操作。对于这些用户来说,iMovie还是太复杂了。”乔布斯一次次地要求iMovie的设计团队简化设计,直到整个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足够简单,每个用户不需要用户手册就能直接使用为止。

  陆坚评价说:“苹果的员工很多都被注入了这种追求完美和简约的基因。每次设计产品都会不断地推敲,追求最简单、最优雅的表现方式,而不只是止步于做出的第一个产品设计。”

  很显然,苹果内部根深蒂固的追求简约的基因来自乔布斯,是乔帮主让做减法变成了产品设计中的一种经典方法。

  2004年接受《商业周刊》采访时,乔布斯说:“创新来自于对1000件事情说‘不’,唯其如此,才能确保我们不误入歧途或白白辛苦。我们总是在想,可以进入哪些新的市场。但只有学会说‘不’,你才能集中精力于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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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同凡“想”的创意营销

  除了预知未来和创造完美产品,乔帮主的另一项独门绝技——市场营销,也是苹果征服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因。1997年,乔布斯回归后,在苹果濒临破产的绝境下,尽快恢复公司形象和产品声誉就成了当时市场营销的重点。

  不多久,“不同凡‘想’”系列广告就在报纸、杂志、电视上频繁亮相。在时长仅60秒的主题电视广告里,包括爱因斯坦、鲍勃·迪伦、马丁·路德·金、约翰·列侬、爱迪生、拳王阿里、圣雄甘地、毕加索等在内的17位20世纪风云人物以黑白形象依次出现在画面中。

  电视广告所配的画外音是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献给那些疯狂的人——不合时宜的人、叛逆的人、搞破坏的人。那些人总是用与众不同的方式看世界,他们不喜欢规矩,他们不承认现状。你可以反对他们,也可以吹捧或污蔑他们。但你唯一不能做的一件事就是忽视他们。因为他们正在改变一切,是他们推动着人类的进步。某些人把他们视为疯子,而我们视他们为天才。因为唯有那些疯狂到极点并自认为能改变世界的人,才真的改变了世界。”

  据说,乔布斯第一次看到拍成的广告片,听到这段旁白的时候,激动得哭了。画外音所说的那些疯狂的人,那些不合时宜的、叛逆的、搞破坏的人,那些因为疯狂才真的改变了世界的人,不就是乔布斯乔帮主自己吗?在电视上播放的“不同凡‘想’”广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轰动效应,仅仅花了大约60秒的时间,乔布斯和苹果就都找回了曾经一度模糊甚至濒临消亡的叛逆者形象,乔布斯的苹果又一次站在了改变世界的大潮前头。

  时尚也是近年来苹果广告的另一个关键词。在大家熟悉的iPod系列广告里,苹果用剪影手法,让黑色人影在彩色背景上伴着音乐跳跃、舞动,剪影身上佩戴的白色iPod、白色耳机和白色导线异常醒目。纯净的彩色背景和黑白两色的画面主体让整个广告画面充满了青春和动感。

  除了广告之外,乔布斯特别擅长在各种展会、发布会上,利用明星一样的个人魅力,宣传苹果的公司形象与产品。

  1984年发布Macintosh时,乔布斯穿着深色套装,打着领结,站在讲台上,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台下的听众。突然,他走向一个纸盒子,打开Macintosh电脑的包装。电脑的屏幕在众人注视下闪亮起来,与此同时,电脑居然自己发出了声音,它对大家说:“嗨,大家好,我是Macintosh。能从包装箱里钻出来,真是不错呀。”

  在场的2500人欣喜若狂。“拜苹果教”,或者更确切地说,“拜乔布斯教”正式诞生。当时,苹果的市场总监,后来加盟微软的迈克·莫瑞激动地向乔布斯伸出了大拇指,说:“瞧瞧现场吧,这简直就是宗教。”

  和早年穿西服套装登台的风格不同,近年来,乔布斯在Macworld展会或苹果WWDC世界开发者大会上作主题演讲时,总是穿着他那身标志性的“帮主服”—— 一件挽起袖子的黑色高领套头衫,就是俗称“龟脖衫”(Turtleneck)的那种,配一条蓝色牛仔裤,一副圆形细边眼镜,还有一双运动休闲鞋。看一看近年每一次有乔帮主参与的苹果产品发布会吧。只要那身熟悉的“帮主服”一登台亮相,听众就必然热血沸腾。

  实话实说,乔布斯在生活里其实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如果不是谈得来的朋友,他宁可一言不发。但帮主就是帮主,他的语言天分和气质魅力天生就是为大场面准备的。一旦上了讲台,乔帮主就自然拥有了睥睨群雄、舍我其谁的架势。当然,一定要总结规律的话,卡迈恩·加洛(Carmine Gallo)在《乔布斯的魔力演讲》一书中总结出的3个临场提升语言效果的技巧最值得我们学习:

  注重目光交流:乔布斯在演讲前会作精心的准备,到真正登台时,他并不会逐字逐句地阅读讲稿,而是特别注重在演讲时与台下听众做目光上的交流。有时候,他会偶尔扫视一眼幻灯片,然后迅速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听众身上。

  开放式的姿势:乔布斯站在讲台上,很少双臂抱在胸前,或是把手背在背后。他总是用一种“开放式”的姿势和观众交流。乔布斯并不喜欢讲台,他觉得,演讲者和听众之间不应该有多余的障碍。

  手势:几乎每一句重要的话,乔布斯都会用手势加以强调。包括手势在内的肢体语言对乔布斯的演讲来说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乔布斯最常用的姿势就是两手向外打开,同时肘部收拢在身侧,这样的姿势利于双手做出清晰、明确的动作。

  此外,从语调、语速、幻灯片的设计、演讲内容的安排,到演讲时间的控制,乔布斯的演讲中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例如,通常每次苹果的产品发布都有多个产品需要介绍,乔布斯会把最重要的产品放在最后,然后,在介绍完所有其他产品后,像是意犹未尽一样,突然对观众说一句,“我差点儿忘了”,或是“还有一件事”,以此来引出整个发布会的压轴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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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暴君还是明主

  一位前苹果员工给我们讲了他刚入职时,见到乔布斯第一面时的情形。在苹果总部,新入职的员工通常会有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一周里安排的都是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运作、掌握必备技能的讲座、课程。培训即将结束时,他发现,乔布斯特意安排了一个与新员工见面,接受新员工提问的环节。

  作为一个新员工,能在入职第一周就有机会见到乔布斯并向他提问,每个人都非常兴奋。在会议室里,乔布斯穿着著名的牛仔裤和“龟脖衫”,高高坐在台上等着新员工提问。

  可新员工们热情的提问,到了乔布斯那里,换回的常常只是冷冰冰的几个字。对大家的问题,乔布斯的回答总是既简短又粗暴,觉得问题不好或不想回答时,乔布斯在台上就干脆地说:“下一个!”搞得提问的新员工站在会议室里满脸涨红,不知所措。有一位新员工问乔布斯:“您觉得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乔布斯不耐烦地丢回来一句:“没有比这个问题更傻的了。”就把头扭向了一边。提问题的员工委屈得就差直接哭出来了。

  参加过这样的新员工培训,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乔布斯和那些历史上大权在握、说一不二、粗暴傲慢的暴君还真有几分神似。

  根据一位前苹果高管的回忆,乔布斯经常在公司内部的项目讨论会上大发雷霆,一点儿都不顾及对方的颜面。有一次,一位加入苹果才4个月的产品经理被调入一个新的产品团队。这个产品本身有不少设计和质量问题。没想到,这个倒霉的产品经理刚加入团队,就在第一次项目讨论会上遭遇了乔布斯的“雷霆风暴”。看到产品中存在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乔布斯可不管你是不是初来乍到,他直接冲着倒霉的产品经理一通咆哮,怒火烧到顶点时,乔布斯激动地挥舞着手臂,用手指敲打着产品经理的脑袋。可怜的产品经理就这样无比委屈地当了一回乔布斯的“出气筒”。

  Macintosh设计初期,有一次乔布斯通知负责用户界面设计的柯戴尔·瑞茨拉夫,自己要亲自跑过来看一看图形用户界面的设计方案。瑞茨拉夫和设计组的成员坐在会议室里,心里多少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乔布斯对当前的设计是否满意。但大家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乔布斯竟然一走进会议室就开始大吼大叫起来。

  “你们这群业余的废物!”乔布斯大声吼道,显然来之前已经看过了设计方案,“你们都是设计Mac OS的人,对吗?”

  包括瑞茨拉夫在内的设计团队怯懦地点着头。乔布斯的音调越来越高:“你们真是一群饭桶!现在的窗口样式和操作都太复杂了,要打开一个窗口,居然有8种不同的方式!你们脑子进水了呀!”

  乔布斯一口气讲了足足20分钟。瑞茨拉夫和他的设计小组成员们坐在下面腿脚打颤。瑞茨拉夫本人反倒丝毫不担心,因为他知道,根据以往的经验,乔布斯越是火气大,越是把情况说得严重,其真实用意往往是要提醒、敲打整个团队,而不是把整个团队解散了事。 

  1997年回归苹果的时候,因为大规模裁员砍项目,乔布斯的暴君风格被发挥到了极致。那个时候,说不定哪天,某个项目组就会突然被解散,平时在一起办公的同事会突然走过来向你告别。

  有好几个月的时间,苹果内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大家流传着一个听来让人不寒而栗的故事:不止一个倒霉蛋在公司办公楼里坐电梯时,电梯门突然打开,乔布斯的高大身形眨眼之间就来到了倒霉蛋面前。整个电梯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倒霉的员工心跳加速的声音。

  这时,倒霉蛋听见的第一句话通常是:“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个项目工作?”无论倒霉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何磕磕绊绊,乔布斯都会继续追问:“你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对公司有什么价值?未来有什么计划?”

  几乎没有人可以在让人窒息的电梯间里,顺利回答上面这几个问题。而一旦员工的回答让乔布斯不满意,员工在电梯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就一定是:“好吧,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乔布斯的“电梯裁员”神话在苹果内部广为流传,以至于1997年下半年,许多员工宁愿走楼梯也不愿进到狭窄的电梯间里“自投罗网”。现在看来,“电梯裁员”的神话多少有夸张、捏造的成分。据当时乔布斯身边的一位秘书透露,乔布斯的确有过当场诘问后立即将员工炒鱿鱼的例子,但没有一件是发生在电梯里。

  虽然管理方式粗暴,但一些曾和乔布斯共事的人宁愿把乔布斯的暴君行径看作一种管理手段,而不是一种性格缺陷。前苹果公司的计算机科学家拉里·特斯勒说:“1985年,乔布斯被迫离开苹果的时候,公司每个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复杂感受。那时,几乎每个人之前都在工作中受过乔布斯的恫吓或威胁,‘暴君’的离开让他们多少有了种解脱的感觉。但他们每个人同时又非常尊重乔布斯,大家都担心,如果没有了这位‘暴君’,没有了他的独特魅力,公司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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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海盗团队”

  当年,乔布斯麾下的Macintosh团队是一支不折不扣的“海盗团队”。那个年头,约翰尼·戴普(Johnny Depp)主演的系列电影《加勒比海盗》还没有上映,不过,作为迪斯尼主题公园的著名景点,“加勒比海盗”从1967年开始就成了美国人喜欢的娱乐形象,不少嬉皮士都把海盗当成放荡不羁、敢想敢干的英雄加以膜拜,这和国内的年轻人喜欢水浒里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绿林好汉是一个道理。

  从一开始,乔布斯就想打造一支加勒比海盗风格的研发团队。在Macintosh团队的办公室里,他扯起了一面画有骷髅图案的黑色海盗旗。要是条件允许,乔布斯没准儿会把整个办公室装修成一艘巨大的海盗船。每个新加入Macintosh团队的员工,都会领到一件海盗T恤,上面印着:“做海盗!不做海军!”

  海盗和海军的譬喻,是乔布斯本人的发明。他那个时候常说的两句口头禅是:“当海盗比当海军更快乐。”“能当海盗,为啥还要当海军?”

  为什么乔布斯说海军不如海盗?这个问题在施耐庵的《水浒传》里早就有了答案。看一看当年水泊梁山和大宋官军的每一次对决,无论是陆战、水战、阵地战、运动战、游击战、破袭战……哪一次不是官军输得屁滚尿流?毫无疑问,海盗比正规军更灵活,应变更快,更有冲劲儿,更少繁文缛节的羁绊,作战方式也更加不拘一格……这些特点,恰恰是乔布斯想带给Macintosh团队的。

  从办公室的环境开始,乔布斯就不断为Macintosh团队注入动感元素。那几年,Macintosh团队曾在苹果总部的几个大楼间搬来搬去,但无论在哪里办公,办公区里总有一些大家可以在工作之余玩的游戏机和玩具。乔布斯还抱怨办公室里太冷清,特别批准大家用公款买些音响放在办公区里,当然,只有在晚上或周末不干扰正常工作的时候才能把音响打开。

  Macintosh的办公区看上去既像一个杂乱无章的实验室,也像一个幼儿园——看一看那些后起的互联网公司吧,比如谷歌、Twitter、Facebook,他们的办公室无一例外都兼具了工作和娱乐的双重特性。其实,这种“海盗”式的办公室文化早在Macintosh时代就被乔布斯演绎得淋漓尽致了。

  乔布斯曾对《时代》周刊说:“Macintosh团队每周的工作时间是90个小时。”这说法多少有些夸大其词。但为了铭记乔帮主的教诲,Macintosh团队还是去定做了一件特别的圆领运动衫,衣服上写着“每周工作90小时且乐在其中”。

  Macintosh团队的行事风格就更像是一群海盗了。有一次,大家正在办公室里讨论软件设计方案,团队里兼具艺术家气质的工程师比尔·阿特金森(Bill Atkinson)为了跑到另一幢大楼去拿一块存有演示文件的硬盘,直接抄捷径从办公楼的后门跑了出去。可比尔忘了,当时已经过了下午5点半,按照办公楼的规矩,警卫们已经打开了办公楼后门的自动报警器,这时是不能从后门出入的。一时间,警铃大作,整栋办公楼都被笼罩在刺耳的声音里。

  尖锐的警铃声持续了三分多钟还没有停止,乔布斯不耐烦了,他大声说:“就没有人可以把那鬼东西给关掉吗?”

  工程师安迪·赫茨菲尔德对乔布斯道:“我们能把那东西毁掉,让它闭嘴。”

  乔布斯想也不想就说:“随你怎么做,只要能让它闭嘴,怎么做我都无所谓。”

  得到乔帮主口谕的赫茨菲尔德和同事一溜小跑冲进工具间,抄起榔头、螺丝刀、扳手之类他们能拿得动的所有家伙,直奔警铃而去。他们先用螺丝刀戳穿了警铃,可那该死的声音还是没有停下来。愤怒的工程师们干脆用上了蛮力,三下五除二就把警铃拆了个七零八落,刺耳的声音戛然而止。

  正在这时,一个灰头发的警卫出现在工程师们身后。乔布斯交出了自己的证件,并对警卫说:“我会负责的。”警卫拿着乔布斯的证件看了好半天,终于,他耸耸肩,收拾起一地的警铃碎片,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还有一次,Macintosh团队成员在电脑展上看到了世界上第一台商业销售的便携式电脑Osborne 1。这台电脑的发明人是亚当·奥斯本(Adam Osborne)。当时,奥斯本正在展会现场。当他看到Macintosh团队的员工后,就直接用挑衅的语气对他们说:“回去告诉乔布斯,Osborne 1肯定比Apple II和Macintosh卖得多。”

  员工回到公司,把事情经过讲给乔布斯听。愤怒的乔布斯当即抄起电话,打给奥斯本公司:“嗨,我是史蒂夫·乔布斯,我想跟亚当·奥斯本说话。”

  奥斯本的秘书告诉乔布斯,奥斯本不在公司,她问乔布斯是否需要留言。

  “是的,”乔布斯回答,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的留言是:告诉亚当,他是个浑蛋。”

  乔布斯继续说:“还有一件事,我听说亚当对Macintosh感兴趣。告诉他,Macintosh电脑非常好,他没准儿会想给他的孩子买几台,即便Macintosh会让他的公司关门大吉。”

  乔布斯的预言应验了,一年后,奥斯本公司真的关门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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